2019年度顺城区纪委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顺城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顺城区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基本支出明细表
四、支出预算汇总表(按功能科目)
五、支出预算汇总表(按经济分类)
六、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支出分类)
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
八、部门预算支出批复总表(按部门分类)
九、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十三、三公经费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顺城区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顺城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及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
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五)负责做出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党纪条规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有关法规。
(八)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本级和下
级行政纪检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全区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对全区纠风专项治理
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
(十一)承办区委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顺城区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略)
第三部分顺城区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72万元,增加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与商品服务收入增加。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3.4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44万元。
(二)支出总计34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72万元,增加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与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支出343.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44万元,其:基本支出343.4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6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69.89万元。
(2)住房公积金16.74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9万元。
(2)基本养老保险29.23万元。
(3)职业年金11.69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10.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0.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万元,现有公务用车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34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72万元,增加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与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纪委共有车辆4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 纪检监察事务: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