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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新抚:扎实推进“乡案县审”工作机制, 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来源:新抚区纪委监委浏览:7884次'时间:2020年12月26日

新抚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乡案县审”工作理念、推进模式创新、规范程序、统一培训,以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基层案件质量。目前,新抚区纪检监察机关设有7个乡街纪(工)委和派驻监察办公室,现有7名纪(工)委书记和7名专职纪检委员,共14人。我区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采取的是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的办法,对各乡街纪(工)委办理的案件指导不够,导致基层纪委查处的案件参差不齐,差距较大。一是案件质量低。查办案件重实体轻程序,常常出现查审不分、程序颠倒,在案卷中表现为事实表述不清晰,证据材料不齐全,定性不准确,处分档次不恰当,文书格式不规范等现象。二是办案效果未能彰显。查办案件只满足于个案的快办快结,查而不研、查而不纠、查而不防,案件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案后总结不深入,整改措施跟不上,未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腐败、纠正错误等治本功能,导致同类问题一再发生,办案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20年,为促进各乡街纪(工)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和案件审理质量,新抚区纪委监委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乡案县审”案卷评查活动,同时借此契机,修订完善了《新抚区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印发“乡案县审”工作流程规范及文书材料,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扎实推进 “乡案县审”工作机制。

随着“乡案县审”工作的不断深入,实际工作带给了我们一点启示。一是推进办案模式创新,营造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行之有效的办案模式,是办案实践和经验的总结提升,是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办案深入的有效载体。“乡案县审”的办案模式进一步彰显了由原来乡街单兵作战向协作区整合资源办案的转变,真正实现了办案资源的优化组合。二是推进制度创新,激发惩治腐败的内在活力。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做好查办案件工作,要坚持用制度予以规范和约束,《新抚区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制度使乡街纪(工)委的办案水平和审案质量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此,新抚区纪委监委将逐步推进查办案件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不断激发惩治腐败的内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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