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清门镇政府村建、土地办原助理刘顺花破坏审批环境问题。2001年,刘顺花在为开发商李某审批办理房产执照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先将盖公章的空白房产执照交给李某自行填写,后因不实地勘测为同一处房产办理了另一本房产执照,致使一处房产在不同所有人名下,双方产生房屋产权纠纷。2022年4月,刘顺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