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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顺城区监察委员会关于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顺城区纪委监委浏览:11125次'时间:2022年9月28日

——2022年9月27日在抚顺市顺城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顺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闫向红

 

抚顺市顺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监委报告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712监委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纪委监委和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及时查处。截至目前,累计查处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120个,处理183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行动措施有力有效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聚焦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区政府常务会专题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区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成立专项监督工作专班,逐项研究落实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有关职能部门解决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跟进主抓,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开门征求意见,主动助企纾困。区监委印发《致全区企业家一封信》,组织辖区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就优化营商环境听取意见建议。制发营商环境监督卡,向全社会发出营商环境监督行动线索征集通告。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宣传月”和“百千万大走访”活动,联合区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委巡察办等部门协助企业追回诈骗款960万元。三是聚焦线索摸排,突出问题查办。聚焦营商环境八大领域监督重点,全面排查梳理2018年以来“12345”、“8890”热线平台以及业务内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跟踪督办、快速精准处置。截至目前,共发现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76个,累计推动解决问题113个,立案15件,处理处分24人,留置1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制发监察建议书6份,累计推动清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3486.972万元。

紧盯民生关键领域,开展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专项治理跟进到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深入排查起底,强化力量下沉。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区3个乡镇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治理;在全区5个街道开展民生资金、民生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治理。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成立了工作专班,细化了工作方案,坚持每日调度,切实将工作重心前移到乡街、村、社区基层一线,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涉农和民生资金专款专用,涉农和民生项目保质保量。二是上下统筹联动,强化宣传引导。区监委牵头抓总,各乡街监察办公室具体实施,结合走千家进万户”大走访活动,组织干部和正风肃纪监督员走村入户进行宣讲,及时发现查找关于涉农和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加强宣传推广,通过网站发布、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置举报电话等形式,积极向社会传递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坚定决心,切实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着力打通监督处置“最后一公里”。三是巩固治理成效,强化多措并举。为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作用,牵头建立顺城区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在全区3个乡镇和区行政服务大厅配备平台终端一体机,方便群众对不同类别民生资金进行查询,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惠民补贴、社会救助等领域的监督。聚力监督方式创新,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监督模型,通过要素信息排查比对,发现违规领取补贴等40条问题数据,立案12件,处分8人,追缴资金5.7万元。全面开展“阳光三务”,依托“廉风顺城”微信公众号、“辽宁阳光三务”微信小程序等载体,推动公开全区37个村、76个社区的党务、村(居)务和财务数据,悉数梳理村、社区干部行权用权“微事项”,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2019年以来,全区共发现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2018个,已全部办结,共立案44件,处理处分50人。

主动化解基层矛盾,推进“微腐败”大清扫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坚持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以“全过程决战”姿态,把办案惩处、反馈整改、教育治理统一起来,接续推动打赢“微腐败”大清扫“歼灭战”,全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包案机制。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整体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细化工作责任、具体措施。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机制,主动与市、区两级领导对接线索台账、传达包案精神,同时实行班子成员全员包案制度,既掌握问题线索情况,与实名举报人见面,又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指导调度确保全面实现“微腐败”问题线索清仓见底。二是加大办理力度,加强跟踪督办。结合“万件化访”行动,强力推动案件查处,创新制作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工作流程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主要领导和案件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及时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对各个环节进行指挥调度,动态掌握进展,及时解决难题。发挥“室组地”联动办案优势,对重点信访举报线索提级办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质量把关、派驻纪检组前哨探头的重要作用,确保违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涉及群众问题解决到位。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做实答复反馈。从严把握结案标准,采取承办科室自检自查、信访室初步审核、审理室评查复核、区纪委常委会讨论终审等多轮审核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举报反馈工作机制,特别是把群众满意和终结问题作为办理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答复反馈、查实通报、澄清正名、化解问题等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在两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共答复反馈实名举报件21件,查实通报7件,为干部澄清正名5人次,化解信访问题13个,群众反馈满意率100%。四是推进以案促改,强化成果运用。通过查办“微腐败”案件注重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剖析倒查引发信访问题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制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真正做到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惩处、监督、教育贯通融合。截至目前,前两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共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36件,立案23件,处理处分47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制发监察建议书17份,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9.8784万元,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21项。在省纪委监委工作情况通报中,平均立案率、群众满意率位居全省县区前列。

二、工作体会及问题

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重要成果,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纪委监委的统筹协调和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得益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政治属性是监察机关的第一属性、根本属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旗帜鲜明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把握大局大势,全面有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确保监察工作方向正确、行稳致远。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破解焦点、难点、堵点问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为了群众是根本目的,依靠群众是重要方法。必须着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重心下移、监督下沉,发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持续增强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三是必须始终树牢法治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工作法治是时代的强音。监察机关必须增强法治意识,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准绳,践行法治原则,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采取调查措施,严格依法收集、固定、运用证据,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合规合法,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监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必须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推进“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运用系统思维、发挥系统优势。坚持问题导向,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坚持以办案为引领,高质量一体推进“三不腐”,做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准确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持续放大治理综合效能。坚持全区上下“一盘棋”,推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充分发挥系统作用,形成强大合力,促进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些影响和制约工作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加以解决。一是在对整体形势的认识上还需提高。部分公职人员对反腐败形势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不够精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没有真正树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还有待丰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投入精力不足,监督方式比较单一,民生领域部分重点专项监督工作还不平衡,大数据技术手段在日常监督中的运用还不够充分;三是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还需加强。部分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还不强,精兵强将、办案能手还不多,面对复杂疑难案件时存在无力感、畏难感,特别是基层乡镇(街道)监察工作力量仍然比较薄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监察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新时代建设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自觉把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提高政治监督水平,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和要点,通过强有力监督纠偏纠错,及时消除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实效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让人民群众公平共享改革振兴发展成果。推动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与整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决扛起维护群众利益的政治责任。

(二)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完善循法而行、依法而治的制度机制区监委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重要情况,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坚持阳光履职、开门整治,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审慎的原则,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构建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纪法贯通顺畅、法法衔接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树牢法治意识,切实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全面推进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监督执法权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把握好整治工作的力度、时机、节奏、效果,不断提升监察工作质效。

(四)坚持人民至上,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前两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成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整治基层“微腐败”,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就在身边。继续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监督专项行动,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突破口,深入纠治营商顽疾,以营商环境之变展现政治生态好转。深化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坚持为民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准,做实做细大数据赋能和“三务”公开,强化全流程监督,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

(五)注重自身建设,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监察铁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监察铁军。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逐步选优配强基层监察机构人员力量,推动履职意识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大力培养“雷锋式”监察干部,教育引导全区监察干部把忠诚写进初心,把干净融入使命,把担当化作动力,不断铸牢顺城监察干部的精神内核。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大谈心活动,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防止“灯下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监委将在纪委监委和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深入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新时代顺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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