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清原县纪委工作报告
作者:清原县纪委监委来源:清原县纪委监委浏览:8998次'时间:2020年12月26日


践行初心使命  抓实监督责任

为清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清原满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

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清原满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践行初心使命,坚持标本兼治,抓实监督责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初心使命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总目标,把政治理论学习纳入重要日程,细化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组织委内机关干部积极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和对照“18个是否”、党章党规等多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并立行立改,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完成主题教育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统筹兼顾,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内容,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推动主题教育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查摆问题423个,已完成整改377个问题,整改完成率89%。

(二)强化压力传导,夯实主体责任

代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加强廉政谈话和教育引导,通过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和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深入剖析枸乃甸乡系列窝案、解军红重大违纪违法案等反面案例,深挖问题根源,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对2019年全县101家单位领导班子和547名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采取“三函两谈一提醒”方式强化履职尽责,发出鼓励函63件、告知函35件、提醒函3件。对测评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的18名领导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注重抓早抓小,全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5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7.8%。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全年累计参观91场1400余人次。对全县56名新提职的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回复4064人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责任倒查力度,真正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全年问责领导干部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6人。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纳入县委巡察工作重点,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倾向。

(三)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

坚持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成立了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59家县直部门和单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发挥“探头”作用,全年立案55件。为了更好的整合监督执纪工作力量,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中、力量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重新组建了5个纪检监察协作区,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并由各纪检监察室对口指导办案,有效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向乡镇派出了监察办公室,将监察职能延伸到乡镇基层。按照省纪委监委配备人员的要求,通过从县直机关、乡镇调入和全省公务员考试招录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增强工作力量。为提升乡镇办案质量,实行“乡案县审”,并按要求配齐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下发了《关于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委机关和乡镇纪委不该参加的议事机构进行再清理,把“三转”工作落地落实。同时,明确乡镇纪委“两专”人员专职专用。

(四)创新工作载体,持续正风肃纪

为扎实推进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省纪委廖建宇书记来清调研讲话精神和省、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全县实际,以我县被确定为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区为契机,创新工作载体,在加强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的同时,调整纪检监察协作区、发挥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和筹建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等亮点工作,把监督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10月24日,在我县召开了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制作了我县打造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区图片展、全县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片《向激浊扬清发力》和《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向其他县区介绍了我县深化正风肃纪、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做法。2019年,我县深化正风肃纪严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具体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和辽宁电视台采用播发。

(五)聚力“减存遏增”,净化政治生态

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县纪委监委抓源头减存量,“剑指”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大起底大排查专项治理,全年受理涉及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问题线索217件,立案95件,党政纪处分57人,组织处理78人。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深化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7件,通报典型案件2起。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有关问题线索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5人。优先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全年共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同时,县纪委监委抓惩治遏增量,坚决“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做到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利剑高悬、震慑常在。2019年,县纪委监委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0件次,其中业务内421件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685件次,其中立案401件,结案3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6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组织处理237人,进一步修复和净化了全县政治生态。

(六)深化政治巡察,抓实问题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五年规划,聚焦“六围绕一加强”,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全力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到我县开展巡视工作,按要求上报各类材料,做到了及时、真实,得到了省委巡视组的肯定,并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县纪委监委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涉及纪委监委、巡察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室和整改时限。严格按照市委关于乡镇共性问题整改有关要求,召开全县巡察乡镇整改现场交流会,统筹推进乡镇共性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整改77个,其中共性问题41个、个性问题36个,整改完成率85.5%。认真做好县委巡察工作,全面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2019年共开展了4轮巡察,巡察党组织64个。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会同督查办、巡察办、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对14个乡镇和10个已被巡察的县直部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认真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努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健全一套制度,堵塞一个漏洞。

(七)加强教育培训,狠抓自身建设

对标着力建设让党放心、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要求,县纪委监委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进一步筑牢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规矩意识。深入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活动,制定了《2019年清原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计划》,通过举办“大讲堂”、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和知识测试等形式,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本领和履职能力。坚持以干代训,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组轮训42人次。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对履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把疫情防控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力度,严肃处置有关问题线索,严防严查“灯下黑”问题。坚持把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制定了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2020年工作形势与主要任务

认清形势是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了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科学分析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明确提出了今年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充分表明了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织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上来,切实抓好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从全县整体情况看:一些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还不够到位,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有差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还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还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基层反应强烈;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甘于被“围猎”,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从纪检监察工作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监督工作还存在短板,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情况依然存在,特别是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仍需加强;不规范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等工作的规范化还有待加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方法不多,缺少对失实信访举报的澄清措施,在激励干部敢于担当方面的措施不够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加以解决,从而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保持思想上的冷静清醒,增强行动上的勇毅执着,全面从严不松劲,持之以恒抓下去。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清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政治引领,确保“两个维护”落实到位

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学习,压实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带头做“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一是突出理论武装。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强化政治监督。精准把握政治监督的内涵和重点,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东北和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和省委“1+8”文件等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措施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查破坏营商环境案件,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调研、列席会议、集中研判等具体工作方式,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常态工作手段,深入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政治生态,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错误言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在“两个维护”上存在的落差和偏差,有针对性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进一步修复和净化政治环境,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作用

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实效性,把监督寓于日常、严在经常,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筑牢党的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大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排查廉政风险,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等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点开展监督检查。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信访谈话和廉政回复、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建立廉政档案等工作载体,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正确用权、规范用权。三是切实提高监督质效。坚持从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中找根源、从根源中找对策,提出源头治理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督促整改,实现标本兼治。坚持动态更新、实时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为实施精准监督提供依据。推进监督监察向基层延伸,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协同起来,切实提升基层监督质量和水平。

(三)深化正风肃纪,严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作风问题

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贯穿履职履责的全过程,保持正风肃纪的恒心和韧劲,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大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一是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突出脱贫攻坚,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加强对扶贫工作成效的监督检查,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处理,督促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充分运用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智能比对和筛选信息功能,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大排查大起底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快查快办,清仓见底。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做到严查严办,绝不包庇纵容。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继续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为基层减负,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违规接受吃请、违规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一案双查”、通报曝光。同时,推动主责部门大力纠正教育、医疗领域违规有偿补课、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四是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落实对党员干部的容错纠错办法、澄清保护办法和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抓好落实,分清违规违纪的性质,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对制造谣言、恶意诽谤、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和心理负担,大胆开展工作。

(四)持续推进“三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通惩治、制度和教育的内在联系,强化融合协同、巩固完善发展。一要强化不敢腐的高压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要优先处理、从严查处。坚持以审查调查为抓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严肃查处乡镇、村党员干部贪污、侵占专项资金等“微腐败”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查侵占国有资产资源、谋取私利、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二要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改,督促受处理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其跟踪帮助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和制度空隙,切实织密制度的笼子,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三要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督促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反面警示教育, 有效运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腐败案例警示教育片和查办的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把握改革方向,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有机融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一是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各项报批报备,加强内部职责贯通,着力解决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漏报、迟报和瞒报等问题。二是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内部一体运行工作机制。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三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三转”,立足新职能新职责,把重点放在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上,履行好执纪监督和执法监督的双重职责。理顺细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持续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通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完善纪检监察协作区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总结工作经验,促其发挥应有作用。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健全完善相关工作程序,提升基层案件质量。对标刑事诉讼证据标准,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

(六)发挥利剑作用,完善政治巡察和其他各类监督联动工作格局

聚焦问题、精准施策,让巡察成为发现群众身边问题的重要渠道,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一是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巡察相关配套制度,推进巡察各项工作流程标准化,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全面完成对12个县直部门党组织、123个村和11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实现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二是强化巡察与其他监督融合贯通。巡察监督要突出政治导向,聚焦做到“两个维护”,在协同开展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三是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问题的监督。按照《县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定期督促整改工作,持续跟踪督办,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以“监督常在”促进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要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推动整改工作见实见效。

(七)提高综合素质,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部队的排头兵,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讲政治、练内功、强本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定力,树起业务精湛、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一是坚持不懈提升理论素养。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持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发力,带头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全面提高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本领。持续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员培训要求,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纪律规矩意识。继续开展以干代训、“传帮带”和岗位练兵实践活动,补齐执纪执法工作中的业务短板,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健全内控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潘福忠、刘兴波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坚持刀刃向内,严厉查处,严肃处理。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予以调离,切实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使命呼唤担当,奋进正当其时。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韶华、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清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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