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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清原县纪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完善五项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来源:清源县浏览:7671次'时间:2014年5月9日

清原县纪委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抓手,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学习教育制度。 县纪委机关坚持每月一次大例会、每周一次小例会,以会代学组织集中学习,使机关干部熟悉、掌握工作情况和业务知识。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撰写理论学习笔记,提高理论水平。组织新调任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检业务培训学习。有针对性地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到机关锻炼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内部培训,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组织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水平。

二是谈心谈话制度。结合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实际,委局领导定期分别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并把它作为一项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通过谈心交流,使委局领导不仅能进一步了解干部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向干部提出工作要求和努力方向,还能有效地帮助干部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缓解和释放干部心理上的压力,增进领导与干部之间的感情,增强干部工作的信心。

    三是培养交流制度。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关口,实行严格的素质挑选和审查,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高素质和队伍的纯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把原则性强、公道正派、责任心和事业心强、素质全面、年轻的懂财会、审计、法律等业务知识的干部培养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中来,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水平,增强工作综合能力。同时,加强干部的交流力度,激发干部工作的热情,提高做贡献的积极性。

四是工作作风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县作遵守工作作风纪律的表率,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做到“大兴三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定期深入基层体查民情和工作调研,与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委内倡导和培育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形成“定必干、干必成、成必优”的良好氛围;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县委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五是目标考核制度。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结合全市开展“争创雷锋式纪检监察集体,争做雷锋式纪检监察干部”的活动,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比方案,细化工作责任目标,采取每月调度、半年督查、全年考核的方式,强化抓好主业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关于建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等制度,整合办案资源,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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