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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清原县:强化正风肃纪让清明节更清明
来源:清原县湾甸子镇浏览:13142次'时间:2018年4月4日

为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清原县湾甸子镇党委多措并举正风肃纪,确保全镇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清正、廉洁、文明的清明节。

 

强化宣传,严明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十禁止”。湾甸子镇党委利用会议学习,手机短信,微信群,广播等载体及时传达和落实关于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档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款物;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严禁以祭奠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值班饮酒、空岗和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无理。

 

强化主体,压实责任,确保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要求镇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村村书记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倡导文明祭祀,做新风尚的引领者,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

 

强化监督,敢抓敢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节日期间,镇纪委将组织各明察暗访小组,充分发挥各村党风政风监督员作用,深入村屯小组,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生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查处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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