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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四促”推动乡镇纪委工作质效“四提升”
作者:林立强来源:抚顺县纪委监委浏览:2191次'时间:2022年5月19日

  为持续优化基层政治生态,打通党风廉政建设“最后一公里”,抚顺市抚顺县纪委监委统筹全县8个乡镇纪委工作实际,通过“四抓四促”在提升“两专三兼”理论基础、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上下功夫作文章,既凝聚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共识,又提升了履职履责实干能力,推动乡镇纪委各项工作不断提质见效。

    一是“抓培训”促理论武装质效提升。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全员培训”要求,围绕党章及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则等党纪党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集中培训,特别是本着学以致用、以学促用的原则,从执纪、执法不同角度,坚持抓思想+抓理论并举,在培训中既依托党史、纪检监察发展史,强调思想共性“面”的提升,又围绕基层工作理论需求,针对性地突出理论需求个性“点”的讲授,先后组织8个乡镇“两专三兼”分级分类培训300余人次,做到培训全覆盖,实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知识素质的再加强,线索捕捉、谈话突破、调查取证、依纪依法处理和后续教育管理能力的再提高,为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夯实了有力基础。

    二是“抓专项”促挖掘问题质效提升。围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各乡镇纪委“情况熟”等工作优势,县乡联动持续抓好各专项监督工作的落实,尤其是在自行开展的司法调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各乡镇纪委根据工作部署,将培训所得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以点看面、以小见大,找准“切入口”,持续摸排线索“破题”,会同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共同“跟进”,对各乡镇司法所2013年以来4600余本调解卷宗矛盾双方身份、内容进行了一一核实,形成笔录7000余份,发现问题线索40件,共立案31件,成案率达77.5%,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12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16余万元,不仅斩断了伸向基层骗取补贴的“黑手”,而且在推进中实现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深挖线索“拓面”,以实干实绩将纪检监察延伸到群众身边。

三是“抓走访”促联系群众质效提升。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为契机,结合县情实际,积极组织协同8个乡镇纪委开展营商环境“百千万大走访”活动(即百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走进万户企业活动),在对接县营商局、县市场局的基础上,强化对企业主体的电话沟通、实地走访,各纪检监干部走访中注重“三发一账一传”,即:发放“致市场主体的一封信”、“营商环境调查问卷”、营商局优惠政策及服务事项单,建立问题意见反馈台账,传达全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态度和决心,目前,已先后走访企业千余家,回收调查问卷1000余份,广泛听取市场“心声”,为各企业主体注入抚顺县优化营商环境纪检监察“正能量”,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营造起“齐抓共管”高压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是“抓程序”促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为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县纪委监委聚焦乡镇案件办理流程,靶向施策、对症下药,一方面,制定出台《抚顺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前移审理关口,对乡镇纪委查结的案件实行乡镇纪委先审,协作区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再审,案件审理室终审的“三审定案”模式,严把乡镇案件审理“质量关”。另一方面,创新制定了《抚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模拟卷宗》,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实例化”,将程序文书、证据材料、案卷装订“模板化”,促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够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工作。此外,聚焦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下发审理简报4期,推动各乡镇举一反三、对照整改,提出整改意见100余条,实现了案件办理的高质量发展,不断彰显着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业务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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