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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抚顺县教育纪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来源:宣传部浏览:15583次'时间:2017年5月22日

2017年,抚顺县教育局纪委以县纪委第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为统领,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认真监督,严格问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有力促进了全县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落实责任。年初,对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进行了调整充实,强化了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在各基层学校都配齐配强专职纪检书记(纪检委员),肩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实现了基层学校监督组织全覆盖、无死角。要求各校纪检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重点开展对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正确行使职权等方面的监督,以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其他法规规章的经常性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与基层学校签订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一岗双责”承诺书,要求在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支持纪检书记(纪检委员)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健全制度。在对上级纪委有关廉政制度认真传达贯彻落实的同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局纪委相继制定下发了《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基层学校制度》、《抚顺县教师行为规范“十二不准”》、《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要求局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落实廉政制度要求。一系列举措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员工立下了规矩,限定了底线。编写了“抚顺县廉洁从教倡议书”发放到到全县千余名教师手中,要求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严格约束自己,廉洁从教。

三、认真监督。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纪律约束。局纪委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全县11所学校的3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廉测评,对校长实行教育教学廉政末位淘汰,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二是注重日常教育管理,坚持挺纪在前。教育局要求全县教职工严格落实请销假、早晚二次到岗签到、外出报告、绩效考核等制度要求,从点点滴滴小事着手。三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局纪委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党组织、领导干部履行党建职责不到位、不积极、失职渎职的监督。

四、严格问责。局纪委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查明当事人违纪行为的事实,又要查明相应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负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追责。截止目前,局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3件次,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均得到合理处置。先后对4名重点岗位的学校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6起,给予2所学校领导班子全县通报批评,1人受到纪律处分,挽回经济损失157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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