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抚顺市委巡察组反馈脱贫攻坚机动巡察情况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7047次'时间:2020年5月9日

  根据抚顺市委巡察工作安排,近日,抚顺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清原县委、新宾县委及被巡察乡镇党委书面反馈了脱贫攻坚机动巡察情况。

  3月30日至4月13日,市委组成4个巡察组,分别对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北三家镇、南山城镇、土口子乡、大孤家镇和夏家堡镇,新宾满族自治县旺清门镇、响水河子乡、红升乡、红庙子乡共10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机动巡察。为推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机动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组迅速向被巡察乡镇进行了书面反馈。4月27日,市委脱贫攻坚机动巡察全部反馈完毕。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最新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被巡察乡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6方面开展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中,市委巡察组发现乡镇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上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被巡察乡镇普遍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相关政策不深入、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政策不实不细、抓扶贫工作力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等问题;存在“一包三上墙”工作有疏漏、村级扶贫工作档案管理不规范、贫困户退出程序履行不严格等问题;存在低保兜底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户赡养费、转移性收入等数据信息核算有误差,贫困户动态调整不及时等问题;存在安全住房保障不充分、基本医疗保障不到位、饮水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存在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不到位,引导贫困户小额贷款措施乏力等问题;存在项目库建设比较薄弱,项目比较单一、数量较少、与地区经济结构匹配度不高,产业扶贫项目进展缓慢,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够好等问题。

  巡察中,各巡察组收到一些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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