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通报
来源:抚顺市纪委浏览:18887次'时间:2021年9月10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抚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周民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9月,周民违反规定个人持有单位公务加油卡,并将卡内1900元全部用于个人车辆加油;2018年4月,周民通过单位违规为他人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修车费用3853元。周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周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去现任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庙子乡林业站站长刘勇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刘勇先后38次违规驾驶林业站公务车辆用于个人上下班使用,产生的油费1383.3元均由乡政府报销。刘勇还存在其他职务违法问题。2021年4月,刘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职务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3.顺城区抚顺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周广金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5月,周广金先后3次私自驾驶单位执法车辆,到东洲区章党大桥附近供其亲友练车使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6月,周广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抚顺县峡河乡六家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徐荣存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1年7月,徐荣存在明知党员干部不允许操办“升学宴”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共计31桌,并违规收受礼金25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8月,徐荣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在“四风”问题上心存侥幸,仍不收敛、不知止,其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暴露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一些问题看似虽小,但性质恶劣,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

中秋、国庆假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坚守,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理解,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时刻保持警醒,把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隐蔽性等特点,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部位,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检、定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持续释放出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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