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抚顺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3日)
吕 凤 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抚顺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来鹤同志发表讲话,对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一)强化政治监督,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扎实开展新时代抚顺全面振兴监督调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制定措施1169条、整改问题926个、建章立制367项。深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问责。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市县乡三级联动,共组成检查组97个,开展监督检查2546次,累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539个,处理33人,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全面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组成113个检查组,对297家机关单位、154家餐饮娱乐场所、15家景区景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导整改存在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6件,处分27人。
(二)聚焦第一职责,推动日常监督更加精准有力
在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日常监督的质效。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50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1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6%,第二种形态1021人次、占比29.1%,第三种形态63人次、占比1.8%,第四种形态110人次、占比3.1%。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开展民主评议为载体,通过“三函两谈一提醒”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运用评议结果,下发鼓励函、告知函、提醒函128件,对6家市直单位党委、纪委书记进行“双约谈”,对13名评议中满意率低、差票率高的市管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准确把握政治巡察方向,综合运用常规巡察、机动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审联动等方式开展3轮巡察,巡察单位51家,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8家,发现问题987个、问题线索61个,提前实现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三)坚持人民立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35个,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100人。开展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走访行政村117个、贫困户314家,处置问题线索47个,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40人,追缴回收扶贫资金51万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累计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662个,办结646个,党纪政务处分226人,组织处理133人,其中查处“保护伞”45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打伞破网”重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推进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发现问题整改督导工作,累计发现问题1923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823个全部办结,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18407个全部整改完成。立案279件,党纪政务处分134人,组织处理223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0个,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10人。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对省审计厅移交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204个疑似问题逐一开展排查,清退2111人,追缴低保费用34.46万元,立案221件,党纪政务处分37人,组织处理172人。
(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以纠治“四风”新成效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通知提出纪律要求,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成因和特点,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能,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婚丧喜庆等制度规定。坚持露头就打,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4个,党纪政务处分222人、组织处理19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9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为基层减负部署要求,下发了《围绕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问题188个,党纪政务处分104人,组织处理87人。强化大数据监督。全面启动公务加油卡等5个专项监督系统,其中公务加油卡监督系统发现问题线索184个,立案39件,178人主动上交违纪款;监察对象监督系统发现酒驾问题419个,立案222人,党纪政务处分189人,组织处理8人。
(五)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统筹谋划、贯通融合,把一体推进“三不”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受理信访举报4813件次、同比上升24.5%,处置问题线索3921个、同比上升7.6%,立案2001件、同比上升22.6%,结案1958件、同比上升38.3%,处分1169人、同比上升30.9%。采取留置措施21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追回外逃人员3人。先后查处了原抚顺市地方铁路管理处处长王鹏,新宾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明友,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金辉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39份,督促健全完善制度200个。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跟踪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777人,澄清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53人。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报刊、网络、微信等宣传渠道融合发展,引领清风正气,市本级全年宣传报道801篇,外宣工作在辽宁纪检监察网排名第三。结合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例拍摄了《正风肃纪再出发》等警示教育片,向全市新提任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放《一把手应知应会手册》。市纪委监委班子领导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14场,受教育党员干部4000余人。
(六)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坚持“三项改革”一体推进,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了《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修改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实绩考核方案,派驻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222件、处分152人,同比分别增长115.6%、166.7%。全面开展市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纳入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推进监督全覆盖。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结合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的意见》,对照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逐一进行指导督导,统一标准模式、规范工作流程,构建运行顺畅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提炼固化改革成果。坚持边改革边总结,及时将改革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先后制定了《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暂行办法》《规范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工作办法》等制度,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七)从严从实要求,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两手抓,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党建。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建+重强抓”“岗位学雷锋、领航实好干”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强化教育培训。开展为期3个月的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和“回头看”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照“四查四看”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举办纪检监察“大讲堂”,创新开展“微课堂”“云培训”,参训人员1223人次,做法得到省纪委监委充分肯定。组织开展了初核方案和审查调查方案研讨、“优秀案例”评选、不起诉案件剖析和典型案例评析等活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严格内部管理。制定了《抚顺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7个,立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0人次,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腐蚀与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协助党委职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有力;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把握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还不平衡、不协调,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日常监督不够具体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需加压用力、精准施策,惩治权力腐败、基层“微腐败”需要下更大功夫。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求不严,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的问题仍有发生,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思路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站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全面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学思践悟,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做到“三个牢牢把握”,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更加突出政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找准坐标、选准方位、瞄准靶心,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使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抚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牢牢把握党的初心使命,更加突出人民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并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走进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结合“五项改革”和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第三,牢牢把握职能职责边界,更加突出科学规范。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守职责边界,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始终坚守“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坚决防止超越权限、越管越宽,包办代替、越俎代庖等现象发生。要把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着力提升证据适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三、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为首要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以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初心使命。坚持市纪委常委会带头领学促学,在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用力,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指导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武器,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及时全面向市委和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强化政治监督职能。坚守政治机关职能职责,切实发挥管党治党重要作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抚顺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主动监督、跟进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实振兴发展各项工作。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重点优先处置,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一贯到底。要严明换届纪律,紧盯换届选举重点环节、关键节点加强监督,把好换届廉政审核政治关、廉洁关,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坚决打击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以换届的风清气正推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注重标本兼治,以“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巩固和深化反腐败斗争
保持常态高压。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聚焦影响阻碍抚顺振兴发展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营商环境、国企改革、金融和政法系统等重点领域背后的腐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整治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深入落实“天网行动”部署,强化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坚持问题靶向进行综合施治,持续巩固和提高案件质量。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办案安全。
深化以案促改。认真总结办案情况,深刻反思案发根源,分析查找制度漏洞,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并注重向关联单位和系统深化拓展,推动构建严密科学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用好近年来我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资源,通过撰写剖析材料、编印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案发地区和单位的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教育一方。
建设廉政文化。巩固拓展廉政教育宣传舆论阵地,推动市纪委监委内部工作网、抚顺纪检监察网、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抚顺《纪检监察》贯通融合,切实做到内容聚焦、资源共享、覆盖广泛。用好抚顺“红色文化”资源,大力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通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廉洁文化和廉洁理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做到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忠党报国。
(三)坚持力度不减,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持续强化作风建设
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的新表现、新特点,分级分类明确整治重点,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关键薄弱环节,综合运用廉政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及信息化手段,精准发现、严查快处、集中曝光,释放越来越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坚持把监督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要盯住不放,综合运用专项治理、纪检监察建议、约谈提醒等方式进行靶向纠治,重点查处“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及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聚焦“说了等于做了”“发文了等于落实了”“开会研究了等于问题解决了”,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自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防止不严不实行为滋长蔓延。强化对加重基层负担行为的监督,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
坚持常治长效弘扬新风正气。始终保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打好“持久战”。围绕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症结,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地区单位健全规范、堵塞漏洞,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正负面清单、细化完善制度规定。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四)做实做强基层,以实际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巩固深化“五项改革”。“五项改革”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举、有效之策,必须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并逐步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延伸覆盖,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和约束力度。要健全和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县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合署办公新模式下的业务流程再造,以强化交叉互检、联合办案、协同整治发挥协作区作用,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全员轮训,推动力量整合向效能增强转化,促进监督意愿和业务能力双提升。持续加大基层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综合运用信访筛选、舆情关注、专项治理等手段,强化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提升自办案件比重。
下沉延伸“监督触角”。切实发挥基层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直接保障作用,深化拓展涉农、民生资金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治理成果,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完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聚焦群众痛点难点,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干预、插手社有企业经营,滥用职权造成社有资产严重流失,监督监管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聚焦第一职责,以做深做实做细务实举措进一步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室之间,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和所联系地区的联动,完善不同监督主体之间问题线索双向移交、重要舆情监测联动等工作机制,推动“四个监督”贯通融合、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权力运行日常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放大拓展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探索“嵌入式”“蹲点式”“体验式”等监督方法,推动日常监督走深做实。探索运用集体谈话、定期谈话、述责述廉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作用,推动公务加油卡等5个专项监督系统向基层延伸、实现县区全覆盖。
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贯通纪法情理,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贯通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调查核实、量纪审理、追责问责等各方面和全过程,区分情况、精准办理,防止问责不力、问责泛化、问责不当。深入实施容错纠错、澄清保护、严查诬告、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办法,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六)坚持统筹谋划,以“三项改革”一体推进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推动各项改革做深做实做细。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巩固深化国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严格落实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等规定和办法,优化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移送等工作流程,健全前后台联动、内外部协同等制度机制,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推动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巡察和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发现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整改促进、评估机制,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细化配套制度规定。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健全下级巡察机构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报备制度,推动将巡察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巡视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研究制定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为高质量推进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七)坚守从严从实,以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对党要绝对忠诚。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机关党委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动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承担政治责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对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人和事敢于“亮剑”,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素质要全面过硬。围绕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高质量开展全员培训,持续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大力加强实战实训,推进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升纪法意识,培养纪法思维,增强纪法素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统筹做好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持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队伍要严格管理。认真贯彻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探索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防范执纪执法权运行风险。强化干部监督室作用,构建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好行为底线。稳妥有序开展市、县区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严防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正风肃纪反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再接再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谱写抚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