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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加强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业务指导
来源:抚顺市纪委浏览:8823次'时间:2019年8月16日

今年以来,针对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员变化、兼职干部多、纪检业务不熟悉、查办违纪案件能力欠缺、有的单位多年没有办过案等情况,抚顺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切实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纪检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完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机制建设,形成高效顺畅、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等单位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人事、财务等本部门内设机构,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配合、运行顺畅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同时纪检监察组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各综合监督单位和纪检监察组建立相对固定的专人联系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和连续性。

强化监督职能。纪检监察组通过季度例会、巡回驻点监督、通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监督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行自身监督职责,规范各类纪检监察业务流程,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纪检监察组已发出巡回驻点监督反馈意见9条,专项检查整改意见13条,督促处分决定执行意见3条。

提高履职能力。纪检监察组把提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职能力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发放纪检业务用书、以会代训、组织参加业务学习、指导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独立办案等多种形式,引导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真正把纪律挺在前沿,用纪律标准处置问题线索,深入开展纪律审查,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纪检监察组已开展委托谈话1次,指导处理信访线索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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