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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强化纪律监督做好节前廉政提示
来源:抚顺市纪委浏览:8704次'时间:2019年3月29日

 

为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高党员干部严守节日期间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活动提前发布廉政提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

廉政提示要求: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档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款物;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值班饮酒、空岗和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无理。

纪检组要求廉政提示必须贯彻落实到各综合监督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并偕同各单位监督部门认真抓好清明节期间纪律督查工作,对节日期间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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