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展示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成果,记录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示活动。
一、主要内容
本次廉政书画摄影作品以反腐倡廉、弘扬正气为主题,紧扣时代主旋律,传承廉政文化精髓,展现近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弘扬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各县、区统一报送的作品不少于5幅,市直各部门报送作品不少于1幅。
三、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时限:近两年创作的廉政书画摄影作品。
(二)作品形式:美术类(油画、国画、漫画作品)、书法类(仅限软笔书法作品)、摄影类(只可在色彩、光感上做微调)
(三)作品要求:
1、上报作品分单幅(件)、组幅(件)。所有作品一律自行装裱。
2、参展作品装裱后,底边长不超过100厘米,高不超过150厘米。
3、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
4、请作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品名称、作品内容、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等。
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报送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0月底
2、报送地点:市纪委宣教室(市纪委207室)
3、联系电话:52850017。
(二)报送方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创作精品力作,三县四区作品由纪委统一收集报送,市直部门直接报送。
(三)作品评审: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四)作品展示和应用:获奖作品拟在《抚顺纪检监察网》开设专题窗口进行展示,并拟在《抚顺纪检监察网》、抚顺《纪检监察》等网络、杂志使用;市纪委监察局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和出版权,并择优用于廉政文化建设。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廉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登记表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序 |
作品 |
作品标题 |
作者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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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县(区)纪委、各报送单位汇总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