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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1754次'时间:2023年7月24日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办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巡察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工作,主要职能是:

(一)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向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巡察工作材料。

(三)具体组织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四)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五)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县区和有关市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巡察工作统筹协调、业务指导、检查评估工作,指导巡察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办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仅有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办一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68.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68.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8.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88.93万元,增长42.5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基础绩效纳入工资;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2022年度现场巡察时间约6个半月,较2021年度现场巡察时间多3个月。

(二)支出总计968.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91.3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1.0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9万元。

2.项目支出377.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8.93%。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7.03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88.93万元,增长42.5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基础绩效纳入工资;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2022年度现场巡察时间约6个半月,较2021年度现场巡察时间多3个月。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39万元,项目支出377.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8.93万元,增长42.5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基础绩效纳入工资;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2022年度现场巡察时间约6个半月,较2021年度现场巡察时间多3个月。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39.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83万元,占83.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8万元,占9.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9万元,占2.58%;住房保障支出39.51万元,占4.0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8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30.8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90.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一是2022年基础绩效纳入工资导致工资增加,另外养老保险基数变大,导致交纳的养老保险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7.03万元,主要是巡察业务费,年初预算数11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2022年度现场巡察时间约6个半月,较2021年度现场巡察时间多3个月,故巡察业务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离退休采暖补贴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相当。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4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数增大,养老保险缴费额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34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4.9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4.99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39.5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9.51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础绩效进入人员工资导致基数增大。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市委巡察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市委巡察办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9万元,比上年减少0.82万元,降低1.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开展自评,涉及资金490万元,自评分数为96.66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在实际使用项目经费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没有预估的情况,因此经费使用过程中需要单独向市财政申请。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制度,合理高效使用预算项目资金;二是遵守绩效管理,做好事前事中的监督工作;三是在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同时,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压减经费开支做好节约资金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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