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两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的通报
作者:清原县纪委监委来源:清原县纪委监委浏览:9727次'时间:2021年5月28日

关于两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今年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宝生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原主任姜洪涛利用非法手段骗取贷款贴息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姜洪涛伪造银行借款合同、收息凭证及相关金融机构公章,虚构贷款及利息发生业务,骗取财政扶贫贴息资金15万元。2019年9月,姜洪涛因犯诈骗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0年3月,姜洪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清原镇扶贫办原主任宋伟生违规出借扶贫互助金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宋伟生在任镇扶贫办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相关规定,在扶贫互助周转资金借款审批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发放扶贫互助周转资金过程中借款手续管理混乱,违规出借扶贫互助金共计33万元。2020年9月,宋伟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典型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脱贫攻坚成效,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扶贫政策,坚决把从严从实的要求和措施贯穿到脱贫攻坚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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