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全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照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10月26日十一届东洲区委第十三轮专项巡察工作正式展开,为期一个半月,于12月10日结束。
此轮巡察,三个巡察组将对东洲区9家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专项巡察。其中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对区工信局、区信访局、区残联党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正通公司党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对区委党校、区应急处置中心、区生态保护中心党组织开展机构改革落实情况专项巡察。主要察看以下方面:
1.专项巡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内容。一是重点察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是重点察看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三是重点察看履职尽责情况。四是重点察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五是重点察看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情况。
2.专项巡察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内容。一是察看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机构改革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察看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三是察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情况。四是察看严肃财经纪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五是察看严格保密纪律情况。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主要通过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和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涉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涉及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用人、买官卖官、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等不廉洁的问题;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涉及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等问题;涉及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涉及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常态化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进行重点巡察。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