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抚顺市纪委浏览:27207次'时间:2020年9月29日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典型问题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抚顺县救兵镇水利站站长张闯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5月,张闯在本村自家院内和金霖美食府饭店为儿子操办“升学宴”,共操办宴席24桌,收受礼金2万元。2019年10月,张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清原满族自治县审计局原副局长关立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时任清原满族自治县审计局副局长关立杰,利用职务之便,在对时任枸乃甸乡党委书记王贵宾、乡长刘兴家任中审计、离任审计以及节日期间,共收受该乡政府送给的人民币3.6万元。2019年7月,关立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照政务降级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违纪款予以收缴。

  3.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盛国柱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前,时任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盛国柱收受某矿业公司法人代表送给的人民币1万元。2019年8月,盛国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赫图阿拉村妇联主席宋艳秋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9年9月,宋艳秋在本村购买一处房屋,并于9月29日操办“乔迁宴”。2019年10月,宋艳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春节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要求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纠治“四风”的政治自觉,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以“零容忍”的态度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版权所有: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抚顺市监察委员会 中文域名:中国共产党抚顺市纪检委员会. 政务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5号 邮编:113006
  总访问量:6558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