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9月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典型性问题,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哲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7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21个县区直部门、10个重点村及其所属乡镇党委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在推动本地区振兴发展上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问题线索。
反馈指出了巡察县区直部门发现的重点问题。有的部门学习贯彻有差距,传达学习不及时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全面不扎实,三年行动不积极不主动。有的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有的宣传部门学习宣传不够精准,服务群众还有差距,弘扬雷锋精神不够到位,公共文化服务质效不高,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有的统战部门联系成员广度较窄,汇聚力量效能较弱,联系服务工作开展有欠缺,新社会阶层活动覆盖范围小,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有的政法部门基层治理水平不高,矛盾应对靶向较差,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维护稳定和风险防控能力不足,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不够。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重点村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村基层治理有短板,基础设施管护、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有的村壮大集体经济不够积极,发展思路不宽,推动发展用力不足。有的村民生保障事项重视不足,吃水难问题久拖未决,河长制、路长制落实不严。有的村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力,土地、林地等权属争议始终未解决。有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不严、资产底数不清、资源管护意识不够强。有的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公款旅游、公款买烟,无依据发补助。
反馈要求,被巡察的县区直部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事项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问题要亲自督办,切实把巡察整改抓在手上,坚持以上率下,全力推进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决不允许“只接题、不答题”,决不允许只抓下级、不抓自身,决不允许只改简单问题、不碰棘手矛盾。对于那些在整改工作中当“甩手掌柜”、搞“虎头蛇尾”、图“眼前过关”的,对搞文字整改、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反馈强调,对村巡察要压实各方整改责任,乡镇党委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组织被巡察村党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推动整改,对巡察整改负总责;村党组织要承担好巡察整改的直接责任,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县区直有关部门要承担巡察整改协作责任,主动认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包保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要发挥示范作用,将巡察整改纳入包保重要内容,督促推动所包保乡镇和重点村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相关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纪委监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