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委巡察机构综合运用常规巡察、机动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开展3轮巡察,分别巡察了51家单位,并对8家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提前实现了本届市委任期的巡察全覆盖。
一年来,市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的职能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盯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会跟进到哪里。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委巡察机构紧密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紧贴省委、市委关于振兴发展的中心工作,主动谋划跟进,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坚持把常规巡察与脱贫攻坚、营商环境、机构改革等专项巡察及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有机结合起来,高质量完成了巡察任务,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年来,市委巡察机构全面收集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各方面政策文件,梳理细化监督检查重点,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确保每轮巡察都有清晰明确的监督靶向,使发现问题更加精准,推动解决问题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有效,充分彰显标本兼治的作用。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履行职能有欠缺;党委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有瑕疵……”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被巡察的某家单位负责人表示,每次自检自查,都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被巡察之后才知道,对照“两个维护”的要求,自以为做得不错的工作还存在这么多问题,有很大差距,一定要认真整改,改彻底、改到位。
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为有效解决县区巡察中的难题,提高巡察实效,市委巡察机构组织7个县区开展交叉巡察工作,围绕“三个聚焦”巡察监督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对各县区委办公室、宣传部和政法委开展了交叉常规巡察,共巡察单位21个;组织县区开展了对法院系统提级联动巡察,对抚顺县检察院、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开展了委托提级巡察,有效破解基层人情社会等监督难题。
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2020年,市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巡察新机制、新方式,有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巡察“利剑”更加生威。
探索巡审联动机制。在去年的市委第十二轮巡察中,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审计局9个审计组同步进驻被巡察的市属国有企业,坚持常规巡察与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的审计同步进行、一体推进,联动谋划部署,联动发现问题,联动推进整改。巡审联动期间,共开展交流、会商36次,联合发现并写入巡察报告的问题24个,形成问题线索8个,避免国有资产风险,挽回资金645万元。
创新开展“点穴式”巡察。聚焦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对15个市直部门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96个,已完成整改290个。
抓好巡察整改是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去年,我市对巡察过的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再监督”,深入开展了整改落实巡察“回头看”,对发现的整改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督促党组织立行立改,有效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改彻底、改到位。“市委第九轮巡察对部分未被巡察的乡镇进行了巡察……大多数乡镇(街道)能够按照市委的要求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但仍有个别乡镇不重视整改要求,隐瞒问题,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甚至顶风违纪……”2020年4月,市委办公室对两起不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问责,释放出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信号。
2020年,市委巡察机构还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深入查找问题,同时,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出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在去年开展的3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987个、问题线索6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