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抚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张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抚顺市纪委浏览:18845次'时间:2017年6月12日
日前,经抚顺市委批准,抚顺市纪委对抚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张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张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抚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抚顺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