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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28888次时间:2023年7月24日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市管企业、高校、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抚顺市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仅有抚顺市纪委监委一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742.2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742.2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42.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375.11万元,增长168.88%,主要原因:我委新建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项目支出增加了7528.82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了153.71万元,故净增7375.11万元。

(二)支出总计11742.2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81.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6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28万元。

2.项目支出 8960.8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31%。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05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928.80万元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375.11万元,增长168.88%,主要原因:我委新建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项目支出增加了7528.82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了153.71万元,故净增7375.1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4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35万元,项目支出8960.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75.11万元,增长168.88%,主要原因:我委新建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项目支出增加了7528.82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了153.71万元,故净增7375.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43.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42.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2.60万元,占994.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31万元,占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58万元,占1.12%;住房保障支出200.71万元,占1.7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2.6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131.7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85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人员基础绩效列入每月工资、我委人员级别变动相应增加车补及取暖费等原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05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业务费,年初预算数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委追加了纪检监察宣传经费67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杂志经费、宣传费、警示教育片制作费、廉洁活动经费、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营费等。

(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928.80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办案经费1829.68,含商品和服务支出1662.78万元,资本性支出166.9万元;新建留置中心建设费6649.12万元;留置中心办公家具购置费450万(省纪委专项拨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3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8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离退休采暖补贴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新增7名退休人员,增加独生子女费、省定保留额和书报费,故公用经费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4%,主要是因为我委新增调入20余人;因全员工资上涨(基础绩效进入每月工资)导致保险基数扩大,养老保险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21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4)死亡抚恤18.86万元,主要是一名退休老干部的抚恤金及遗属费。

3.卫生健康支出131.5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31.5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2022年8月核定了新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基数变大,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97.9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97.90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决算数基本与年初预算数相同,略低于预算数是因为2022年计算公积金的政策发生改变,基数变小(十三薪为前两项),导致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42.4万元,减少的0.2万元为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2万元)当年未发生。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42.4万元,减少的0.2万元为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2万元)当年未发生。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与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8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28万元,比上年增加3.58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中共抚顺市纪委无政府采购项目,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5100万元,自评分数为100分;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开展自评,涉及资金8191.07万元,自评分数为95.9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2年在实际使用项目经费过程中出现了特殊情况,比如跨区域办案数量的增加及因疫情防控的需要追加的项目预算,新建留置中心建设费、看护队员的数量增加,引起工程款、人员工资、餐费等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根据省纪委对宣传工作的重视,要求加强宣传力度,2022年追加新的预算内容,如廉洁活动费、“抚顺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经费等。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制度,合理高效使用预算项目资金;二是遵守绩效管理,做好事前事中的监督工作;三是在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同时,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压减经费开支做好节约资金的工作。四是在可预估的前提下,增强预算的准确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抚顺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公开.pdf

2022年中共抚顺市纪委监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2022年留置场所及看守所留置专区建设项目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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